第(2/3)页 林五就帮安清歌弄好。 接着安清歌就拿起了笔,认真的写着。 不过在写的时候,安清歌就微微的皱起了眉头。 这个笔真的是好差啊,她在九重天上用的笔可是西荒的南岳峰一种灵兽的毛所制,纸也是很名贵的。 没有办法,这是在凡间,万事万物都比不上九重天。 安清歌写着的时候,傅云琛就慢慢的靠近。 当看到安清歌那笔的姿势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这个姿势一看就是经常握毛笔。 在看安清歌写的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写完了之后,安清歌放下了笔:“少爷觉得我写的怎么样。” 即便傅云琛不懂术法,但是他也清楚安清歌的字很好:“我没有想到你写的这么好。” 安清歌笑了笑,但是却没有说话。 她可是写了几万年,怎么可能写的不好。 林五咳嗽了一声:“安小姐,我有点事情想跟少爷说。” 安清歌明白林五是傅云琛的心腹,所以在听到这话就明白了这是在赶人:“少爷,我在房间无聊,可以把这些拿回房间里吗?” 她觉得笔墨真的是太及时了,这样她就可以给那个狗写经书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