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标准与尺度-《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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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见过正义的面,只见过它的弯曲的影儿——在“自我”的唇边,在“威权”的面前,在“他人”的背后。
正义可以做幌子,一个漂亮的幌子,所以谁都愿意念着它的名字。“我是正经人,我要做正经事”,谁都向他的同伴这样隐隐的自诩着。但是除了用以“自诩”之外,正义对于他还有什么作用呢?他独自一个时,在生人中间时,早忘了它的名字,而去创造“自己的正义”了!他所给予正义的,只是让它的影儿在他的唇边闪烁一番而已。但是,这毕竟不算十分辜负正义,比那凭着正义的名字以行罪恶的,还胜一筹。可怕的正是这种假名行恶的人。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的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碧辉煌的正义的签条送了去。社会凭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签条,欣然受了这份礼;就是明知道是罪恶,也还是欣然受了这份礼!易卜生“社会栋梁”一出戏,就是这种情形。这种人的唇边,虽更频繁的闪烁着正义的弯曲的影儿,但是深藏在他们心底的正义,只怕早已霉了,烂了,且将毁灭了。在这些人里,我见不着正义!
在亲子之间,师傅学徒之间,军官兵士之间,上司属僚之间,似乎有正义可见了,但是也不然。卑幼大抵顺从他们长上的,长上要施行正义于他们,他们诚然是不“能”违抗的——甚至“父教子死,子不得不死”一类话也说出来了。他们发现有形的扑鞭和无形的赏罚在长上们的背后,怎敢去违抗呢?长上们凭着威权的名字施行正义,他们怎敢不遵呢?但是你私下问他们,“信么?服么?”他们必摇摇他们的头,甚至还奋起他们的双拳呢!这正是因为长上们不凭着正义的名字而施行正义的缘故了。这种正义只能由长上行于卑幼,卑幼是不能行于长上的,所以是偏颇的;这种正义只能施于卑幼,而不能施于他人,所以是破碎的;这种正义受着威权的鼓弄,有时不免要扩大到它的应有的轮廓之外,那时它又是肥大的。这些仍旧只是正义的弯曲的影儿。不凭着正义的名字而施行正义,我在这等人里,仍旧见不着它!
在没有威权的地方,正义的影儿更弯曲了。名位与金钱的面前,正义只剩淡如水的微痕了。你瞧现在一班大人先生见了所谓督军等人的劲儿!他们未必愿意如此的,但是一当了面,估量着对手的名位,就不免心里一软,自然要给他一些面子——于是不知不觉地就敷衍起来了。至于平常的人,偶然见了所谓名流,也不免要吃一惊,那时就是心里有一百二十个不以为然,也只好姑且放下,另做出一番“足恭”的样子,以表倾慕之诚。所以一班达官通人,差不多是正义的化外之民,他们所做的都是合于正义的,乃至他们所做的就是正义了!——在他们实在无所谓正义与否了。呀!这样,正义岂不已经沦亡了?却又不然。须知我只说“面前”是无正义的,“背后”的正义却幸而还保留着。社会的维持,大部分或者就靠着这背后的正义罢。但是背后的正义,力量究竟是有限的,因为隔开一层,不由得就单弱了。一个为富不仁的人,背后虽然免不了人们的指摘,面前却只有恭敬。一个华服翩翩的人,犯了违警律,就是警察也要让他五分。这就是我们的正义了!我们的正义百分之九十九是在背后的,而在极亲近的人间,有时连这个背后的正义也没有!因为太亲近了,什么也可以原谅了,什么也可以马虎了,正义就任怎么弯曲也可以了。背后的正义只有存生疏的人们间。生疏的人们间,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自然可以用上正义这个幌子。至于一定要到背后才叫出正义来,那全是为了情面的缘故。情面的根蒂大概也是一种同情,一种廉价的同情。现在的人们只喜欢廉价的东西,在正义与情面两者中,就尽先取了情面,而将正义放在背后。在极亲近的人间,情面的优先权到了最大限度,正义就几乎等于零,就是在背后也没有了。背后的正义虽也有相当的力量,但是比起面前的正义就大大的不同,启发与戒惧的功能都如掺了水的薄薄的牛乳似的——于是仍旧只算是一个弯曲的影儿。在这些人里,我更见不着正义!
人间的正义究竟是在哪里呢?满藏在我们心里!为什么不取出来呢?它没有优先权!在我们心里,第一个尖儿是自私,其余就是威权,势力,亲疏,情面等等;等到这些角色一一演毕,才轮得到我们可怜的正义。你想,时候已经晚了,它还有出台的机会么?没有!所以你要正义出台,你就得排除一切,让它做第一个尖儿。你得凭着它自己的名字叫它出台。你还得抖擞精神,准备一副好身手,因为它是初出台的角儿,捣乱的人必多,你得准备着打——不打不成相识呀!打得站住了脚携住了手,那时我们就能从容的瞻仰正义的面目了。
€€第12章 论吃饭
我们有自古流传的两句话:一是“衣食足则知荣辱”,见于《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为天”,是汉朝郦食其说的。这些都是从实际政治上认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说从人民方面看,吃饭第一。另一方面,告子说,“食色,性也”,是从人生哲学上肯定了食是生活的两大基本要求之一。《礼记?礼运》篇也说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更明白。照后面这两句话,吃饭和性欲是同等重要的,可是照这两句话里的次序,“食”或“饮食”都在前头,所以还是吃饭第一。
这吃饭第一的道理,一般社会似乎也都默认。虽然历史上没有明白的记载,但是近代的情形,据我们的耳闻目见,似乎足以教我们相信从古如此。例如苏北的饥民群到江南就食,差不多年年有。最近天津《大公报》登载的费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溃是瘫痪》一文中就提到这个。这些难民虽然让人们讨厌,可是得给他们饭吃。给他们饭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于慈善心,就是恻隐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们,怕他们铤而走险,“小人穷斯滥矣”,什么事做不出来!给他们吃饭,江南人算是认了。
可是法律管不着他们吗?官儿管不着他们吗?干吗要怕要认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没饭吃要吃饭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儿压得下的。没饭吃会饿死,严刑峻罚大不了也只是个死,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谁怕谁!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饭吃的人们,他们没奈何只得认点儿。所谓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欲望,其实也就是基本的权利。但是饥民群还不自觉有这种权利,一般社会也还不会认清他们有这种权利;饥民群只是冲动的要吃饭,而一般社会给他们饭吃,也只是默认了他们的道理,这道理就是吃饭第一。
三十年夏天笔者在成都住家,知道了所谓“吃大户”的情形。那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天又干,米粮大涨价,并且不容易买到手。于是乎一群一群的贫民一面抢米仓,一面“吃大户”。他们开进大户人家,让他们煮出饭来吃了就走。这叫做“吃大户”。“吃大户”是和平的手段,照惯例是不能拒绝的,虽然被吃的人家不乐意。当然真正有势力的尤其有枪杆的大户,穷人们也识相,是不敢去吃的。敢去吃的那些大户,被吃了也只好认了。那回一直这样吃了两三天,地面上一面赶办平粜,一面严令禁止,才打住了。据说这“吃大户”是古风;那么上文说的饥民就食,该更是古风罢。
但是儒家对于吃饭却另有标准。孔子认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为仁政的根本;这因为春秋时代不必争取人民,战国时代就非争取人民不可。然而他们论到士人,却都将吃饭看作一个不足重轻的项目。孔子说,“君子固穷”,说吃粗饭,喝冷水、“乐在其中”,又称赞颜回吃喝不够,“不改其乐”。道学家称这种乐处为“孔颜乐处”,他们教人“寻孔颜乐处”,学习这种为理想而忍饥挨饿的精神。这理想就是孟子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谓“节”和“道”。孟子一方面不赞成告子说的“食色,性也”,一方面在论“大丈夫”的时候列入了“贫贱不能移”一个条件。战国时代的“大丈夫”,相当于春秋时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劳心的人。这些人虽然也有饿饭的时候,但是一朝得了时,吃饭是不成问题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辈子为了吃饭而挣扎着。因此士人就不难将道和节放在第一,而认为吃饭好像是一个不足重轻的项目了。
伯夷、叔齐据说反对周武王伐纣,认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这也是只顾理想的节而不顾吃饭的。配合着儒家的理论,伯夷、叔齐成为士人立身的一种特殊的标准。所谓特殊的标准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标准;士人虽然不一定人人都要做到这地步,但是能够做到这地步最好。
经过宋朝道学家的提倡,这标准更成了一般的标准,士人连妇女都要做到这地步。这就是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原来是论妇女的,后来却扩而充之普遍应用起来,造成了无数的残酷的愚蠢的殉节事件。这正是“吃人的礼教”。人不吃饭,礼教吃人,到了这地步总是不合理的。
士人对于吃饭却还有另一种实际的看法。北宋的宋郊、宋祁兄弟俩都做了大官,住宅挨着。宋祁那边常常宴会歌舞,宋郊听不下去,教人和他弟弟说,问他还记得当年在和尚庙里咬菜根否?宋祁却答得妙:请问当年咬菜根是为什么来着!这正是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做了“人上人”,吃得好,穿得好,玩儿得好;“兼善天下”于是成了个幌子。照这个看法,忍饥挨饿或者吃粗饭、喝冷水,只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大吃大喝,痛快的玩儿。吃饭第一原是人情,大多数士人恐怕正是这么在想。不过宋郊、宋祁的时代,道学刚起头,所以宋祁还敢公然表示他的享乐主义;后来士人的地位增进,责任加重,道学的严格的标准掩护着也约束着在治者地位的士人,他们大多数心里尽管那么在想,嘴里却就不敢说出。嘴里虽然不敢说出,可是实际上往往还是在享乐着。于是他们多吃多喝,就有了少吃少喝的人;这少吃少喝的自然是被治的广大的民众。
民众,尤其农民,大多数是听天由命安分安己的,他们惯于忍饥挨饿,几千年来都如此。除非到了最后关头,他们是不会行动的。他们到别处就食,抢米,吃大户,甚至于造反,都是被逼得无路可走才如此。这里可以注意的是他们不说话;“不得了”就行动,忍得住就沉默。他们要饭吃,却不知道自己应该有饭吃;他们行动,却觉得这种行动是不合法的,所以就索性不说什么话。说话的还是士人。他们由于印刷的发明和教育的发展等等,人数加多了,吃饭的机会可并不加多,于是许多人也感到吃饭难了。这就有了“世上无如吃饭难”的慨叹。虽然难,比起小民来还是容易。因为他们究竟属于治者,“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有的是做官的本家和亲戚朋友,总得给口饭吃;这饭并且总比小民吃的好。孟子说做官可以让“所识穷乏者得我”,自古以来做了官就有引用穷本家穷亲戚穷朋友的义务。到了民国,黎元洪总统更提出了“有饭大家吃”的话。这真是“菩萨”心肠,可是当时只当作笑话。原来这句话说在一位总统嘴里,就是贤愚不分,赏罚不明,就是糊涂。然而到了那时候,这句话却已经藏在差不多每一个士人的心里。难得的倒是这糊涂!
第一次世界大战加上五四运动,带来了一连串的变化,中华民国在一颠一拐地走着之字路,走向现代化了。我们有了知识阶级,也有了劳动阶级,有了索薪,也有了罢工,这些都在要求“有饭大家吃”。知识阶级改变了士人的面目,劳动阶级改变了小民的面目,他们开始了集体的行动;他们不能再安贫乐道了,也不能再安分守己了,他们认出了吃饭是天赋人权,公开的要饭吃,不是大吃大喝,是够吃够喝,甚至于只要有吃有喝。然而这还只是刚起头。到了这次世界大战当中,罗斯福总统提出了四大自由,第四项是“免于匮乏的自由”。“匮乏”自然以没饭吃为首,人们至少该有免于没饭吃的自由。这就加强了人民的吃饭权,也肯定了人民的吃饭的要求;这也是“有饭大家吃”,但是着眼在平民,在全民,意义大不同了。
抗战胜利后的中国,想不到吃饭更难,没饭吃的也更多了。到了今天一般人民真是不得了,再也忍不住了,吃不饱甚至没饭吃,什么礼义什么文化都说不上。这日子就是不知道吃饭权也会起来行动了,知道了吃饭权的,更怎么能够不起来行动,要求这种“免于匮乏的自由”呢?于是学生写出“饥饿事大,读书事小”的标语,工人喊出“我们要吃饭”的口号。这是我们历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开的承认了吃饭第一。这其实比闷在心里糊涂的骚动好得多;这是集体的要求,集体是有组织的,有组织就不容易大乱了。可是有组织也不容易散;人情加上人权,这集体的行动是压不下也打不散的,直到大家有饭吃的那一天。
@@@低级趣味
从前论人物,论诗文,常用雅俗两个词来分别。有所谓雅致,有所谓俗气。雅该原是都雅,都是城市,这个雅就是成都人说的“苏气”。俗该原是鄙俗,鄙是乡野,这个俗就是普通话里的“土气”。城里人大方,乡下人小样,雅俗的分别就在这里。引申起来又有文雅,古雅,闲雅,淡雅等等。例如说话有书卷气是文雅,客厅里摆设些古董是古雅,临事从容不迫是闲雅,打扮素净是淡雅。那么,粗话村话就是俗,美女月份牌就是俗,忙着开会应酬就是俗,重重的胭脂厚厚的粉就是俗。人如此,诗文也如此。
雅俗由于教养。城里人生活优裕的多些,他们教养好,见闻多,乡下人自然比不上。雅俗却不是呆板的。教养高可以化俗为雅。宋代诗人如苏东坡,诗里虽然用了俗词俗语,却新鲜有意思,正是淡雅一路。教养不到家而要附庸风雅,就不免做作,不能自然。从前那些斗方名士终于“雅得这样俗”,就在此。苏东坡常笑话某些和尚的诗有蔬笋气,有酸馅气。蔬笋气,酸馅气不能不算俗气。用力去写清苦求淡雅,倒不能脱俗了。雅俗是人品,也是诗文品,称为雅致,称为俗气,这“致”和“气”正指自然流露,做作不得。虽是自然流露,却非自然生成。天生的雅骨,天生的俗骨其实都没有,看生在什么人家罢了。
现在讲平等不大说什么雅俗了,却有了低级趣味这一个语。从前雅俗对峙,但是称人雅的时候多,骂人俗的时候少。现在有低级趣味,却不说高级趣味,更不敢说高等趣味。因为高等华人成了骂人的话,高得那么低,谁还敢说高等趣味!再说趣味这词也带上了刺儿,单讲趣味就不免低级,那么说高级趣味岂不自相矛盾?但是趣味究竟还和低级趣味不一样。“低级趣味”很像是日本名词,现在用在文艺批评上,似乎是指两类作品而言。一类是色情的作品,一类是玩笑的作品。
色情的作品引诱读者纵欲,不是一种“无关心”的态度,所以是低级。可是带有色情的成分而表现着灵肉冲突的,却当别论。因为灵肉冲突是人生的根本课题,作者只要认真在写灵肉冲突,而不像历来的猥亵小说在头尾装上一套劝善惩恶的话做幌子,那就虽然有些放纵,也还可以原谅。玩笑的作品油嘴滑舌,像在做双簧说相声,这种作者成了小丑,成了帮闲,有别人,没自己。他们笔底下的人生是那么轻飘飘的,所谓骨头没有四两重。这个可跟真正的幽默不同。真正的幽默含有对人生的批评,这种油嘴滑舌的玩笑,只是不择手段打哈哈罢了。这两类作品都只是迎合一般人的低级趣味来骗钱花的。
与低级趣味对峙着的是纯正严肃。我们可以说趣味纯正,但是说严肃却说态度严肃,态度比趣味要广大些。单讲趣味似乎总有点轻飘飘的;说趣味纯正却大不一样。纯就是不杂;写作或阅读都不杂有什么实际目的,只取“无关心”的态度,就是纯。正是正经,认真,也就是严肃。严肃和真的幽默并不冲突,例如《阿Q正传》;而这种幽默也是纯正的趣味。色情的和玩笑的作品都不纯正,不严肃,所以是低级趣味。
@@@论雅俗共赏
陶渊明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诗句,那是一些“素心人”的乐事,“素心人”当然是雅人,也就是士大夫。这两句诗后来凝结成“赏奇析疑”一个成语,“赏奇析疑”是一种雅事,俗人的小市民和农家子弟是没有份儿的。然而又出现了“雅俗共赏”这一个成语,“共赏”显然是“共欣赏”的简化,可是这是雅人和俗人或俗人跟雅人一同在欣赏,那欣赏的大概不会还是“奇文”罢。这句成语不知道起于什么时代,从语气看来,似乎雅人多少得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俗人的样子,这大概是在宋朝或者更后罢。
原来唐朝的安史之乱可以说是我们社会变迁的一条分水岭。在这之后,门第迅速的垮了台,社会的等级不像先前那样固定了,“士”和“民”这两个等级的分界不像先前的严格和清楚了,彼此的分子在流通着,上下着。而上去的比下来的多,士人流落民间的究竟少,老百姓加入士流的却渐渐多起来。王侯将相早就没有种了,读书人到了这时候也没有种了;只要家里能够勉强供给一些,自己有些天分,又肯用功,就是个“读书种子”;去参加那些公开的考试,考中了就有官做,至少也落个绅士。这种进展经过唐末跟五代的长期的变乱加了速度,到宋朝又加上印刷术的发达,学校多起来了,士人也多起来了,士人的地位加强,责任也加重了。这些士人多数是来自民间的新的分子,他们多少保留着民间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他们一面学习和享受那些雅的,一面却还不能摆脱或蜕变那些俗的。人既然很多,大家是这样,也就不觉其寒碜;不但不觉其寒碜,还要重新估定价值,至少也得调整那旧来的标准与尺度。“雅俗共赏”似乎就是新提出的尺度或标准,这里并非打倒旧标准,只是要求那些雅士理会到或迁就些俗士的趣味,好让大家打成一片。当然,所谓“提出”和“要求”,都只是不自觉的看来是自然而然的趋势。
中唐的时期,比安史之乱还早些,禅宗的和尚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用口语为的是求真与化俗,化俗就是争取群众。安史之乱后,和尚的口语记录更其流行,于是乎有了“语录”这个名称,“语录”就成为一种著述体了。到了宋朝,道学家讲学,更广泛的留下了许多语录;他们用语录,也还是为了求真与化俗,还是为了争取群众。所谓求真的“真”,一面是如实和直接的意思。禅家认为第一义是不可说的。语言文字都不能表达那无限的可能,所以是虚妄的。然而实际上语言文字究竟是不免要用的一种“方便”,记录文字自然越近实际的、直接的说话越好。在另一面这“真”又是自然的意思,自然才亲切,才让人容易懂,也就是更能收到化俗的功效,更能获得广大的群众。道学主要的是中国的正统的思想,道学家用了语录做工具,大大的增强了这种新的文体的地位,语录就成为一种传统了。比语录体稍稍晚些,还出现了一种宋朝叫做“笔记”的东西。这种作品记述有趣味的杂事,范围很宽,一方面发表作者自己的意见,所谓议论,也就是批评,这些批评往往也很有趣味。作者写这种书,只当做对客闲谈,并非一本正经,虽然以文言为主,可是很接近说话。这也是给大家看的,看了可以当作“谈助”,增加趣味。宋朝的笔记最发达,当时盛行,流传下来的也很多。目录家将这种笔记归在“小说”项下,近代书店汇印这些笔记,更直题为“笔记小说”;中国古代所谓“小说”,原是指记述杂事的趣味作品而言的。
那里我们得特别提到唐朝的“传奇”。“传奇”据说可以见出作者的“史才、诗笔、议论”,是唐朝士子在投考进士以前用来送给一些大人先生看,介绍自己,求他们给自己宣传的。其中不外乎灵怪、艳情、剑侠三类故事,显然是以供给“谈助”,引起趣味为主。无论照传统的意念,或现代的意念,这些“传奇”无疑的是小说,一方面也和笔记的写作态度有相类之处。照陈寅恪先生的意见,这种“传奇”大概起于民间,文士是仿作,文字里多口语化的地方。陈先生并且说唐朝的古文运动就是从这儿开始。他指出古文运动的领导者韩愈的《毛颖传》,正是仿“传奇”而作。我们看韩愈的“气盛言宜”的理论和他的参差错落的文句,也正是多多少少在口语化。他的门下的“好难”、“好易”两派,似乎原来也都是在试验如何口语化。可是“好难”的一派过分强调了自己,过分想出奇制胜,不管一般人能够了解欣赏与否,终于被人看作“诡”和“怪”而失败,于是宋朝的欧阳修继承了“好易”的一派的努力而奠定了古文的基础。——以上说的种种,都是安史之乱后几百年间自然的趋势,就是那雅俗共赏的趋势。
宋朝不但古文走上了“雅俗共赏”的路,诗也走向这条路。胡适之先生说宋诗的好处就在“做诗如说话”,一语破的指出了这条路。自然,这条路上还有许多曲折,但是就像不好懂的黄山谷,他也提出了“以俗为雅”的主张,并且点化了许多俗语成为诗句。实践上“以俗为雅”,并不从他开始,梅圣俞、苏东坡都是好手,而苏东坡更胜。据记载梅和苏都说过“以俗为雅”这句话,可是不大靠得住;黄山谷却在《再次杨明叔韵》一诗的“引”里郑重的提出“以俗为雅,以故为新”,说是“举一纲而张万目”。他将“以俗为雅”放在第一,因为这实在可以说是宋诗的一般作风,也正是“雅俗共赏”的路。但是加上“以故为新”,路就曲折起来,那是雅人自赏,黄山谷所以终于不好懂了。不过黄山谷虽然不好懂,宋诗却终于回到了“做诗如说话”的路,这“如说话”,的确是条大路。
雅化的诗还不得不回向俗化,刚刚来自民间的词,在当时不用说自然是“雅俗共赏”的。别瞧黄山谷的有些诗不好懂,他的一些小词可够俗的。柳耆卿更是个通俗的词人。词后来虽然渐渐雅化或文人化,可是始终不能雅到诗的地位,它怎么着也只是“诗馀”。词变为曲,不是在文人手里变,是在民间变的;曲又变得比词俗,虽然也经过雅化或文人化,可是还雅不到词的地位,它只是“词馀”。一方面从晚唐和尚的俗讲演变出来的宋朝的“说话”就是说书,乃至后来的平话以及章回小说,还有宋朝的杂剧和诸宫调等等转变成功的元朝的杂剧和戏文,乃至后来的传奇,以及皮簧戏,更多半是些“不登大雅”的“俗文学”。这些除元杂剧和后来的传奇也算是“词馀”以外,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简直没有地位;也就是说这些小说和戏剧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多半没有地位,有些有点地位,也不是正经地位。可是虽然俗,大体上却“俗不伤雅”,虽然没有什么地位,却总是“雅俗共赏”的玩意儿。
“雅俗共赏”是以雅为主的,从宋人的“以俗为雅”以及常语的“俗不伤雅”,更可见出这种宾主之分。起初成群俗士蜂拥而上,固然逼得原来的雅士不得不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他们的趣味,可是这些俗士需要摆脱的更多。他们在学习,在享受,也在蜕变,这样渐渐适应那雅化的传统,于是乎新旧打成一片,传统多多少少变了质继续下去。前面说过的文体和诗风的种种改变,就是新旧双方调整的过程,结果迁就的渐渐不觉其为迁就,学习的也渐渐习惯成了自然,传统的确稍稍变了质,但是还是文言或雅言为主,就算跟民众近了一些,近得也不太多。
至于词曲,算是新起于俗间,实在以音乐为重,文辞原是无关轻重的;“雅俗共赏”,正是那音乐的作用。后来雅士们也曾分别将那些文辞雅化,但是因为音乐性太重,使他们不能完成那种雅化,所以词曲终于不能达到诗的地位。而曲一直配合着音乐,雅化更难,地位也就更低,还低于词一等。可是词曲到了雅化的时期,那“共赏”的人却就雅多而俗少了。真正“雅俗共赏”的是唐、五代、北宋的词,元朝的散曲和杂剧,还有平话和章回小说以及皮簧戏等。皮簧戏也是音乐为主,大家直到现在都还在哼着那些粗俗的戏词,所以雅化难以下手,虽然一二十年来这雅化也已经试着在开始。平话和章回小说,传统里本来没有,雅化没有合式的榜样,进行就不易。《三国演义》虽然用了文言,却是俗化的文言,接近口语的文言,后来的《水浒》、《西游记》、《红楼梦》等就都用白话了。不能完全雅化的作品在雅化的传统里不能有地位,至少不能有正经的地位。雅化程度的深线,决定这种地位的高低或有没有,一方面也决定“雅俗共赏”的范围的小和大——雅化越深,“共赏”的人越少,越浅也就越多。所谓多少,主要的是俗人,是小市民和受教育的农家子弟。在传统里没有地位或只有低地位的作品,只算是玩意儿;然而这些才接近民众,接近民众却还能教“雅俗共赏”,雅和俗究竟有共通的地方,不是不相理会的两橛了。
单就玩意儿而论,“雅俗共赏”虽然是以雅化的标准为主,“共赏”者却以俗人为主。固然,这在雅方得降低一些,在俗方也得提高一些,要“俗不伤雅”才成;雅方看来太俗,以至于“俗不可耐”的,是不能“共赏”的。但是在什么条件之下才会让俗人所“赏”的,雅人也能来“共赏”呢?我们想起了“有目共赏”这句话。孟子说过“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有目”是反过来说,“共赏”还是陶诗“共欣赏”的意思。子都的美貌,有眼睛的都容易辨别,自然也就能“共赏”了。孟子接着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说的是人之常情,也就是所谓人情不相远。但是这不相远似乎只限于一些具体的、常识的、现实的事物和趣味。譬如北平罢,故宫和颐和园,包括建筑,风景和陈列的工艺品,似乎是“雅俗共赏”的,天桥在雅人的眼中似乎就有些太俗了。说到文章,俗人所能“赏”的也只是常识的,现实的。后汉的王充出身是俗人,他多多少少代表俗人说话,反对难懂而不切实用的辞赋,却赞美公文能手。公文这东西关系雅俗的现实利益,始终是不曾完全雅化了的。再说后来的小说和戏剧,有的雅人说《西厢记》诲淫,《水浒传》诲盗,这是“高论”。实际上这一部戏剧和这一部小说都是“雅俗共赏”的作品。《西厢记》无视了传统的礼教,《水浒传》无视了传统的忠德,然而“男女”是“人之大欲”之一,“官逼民反”,也是人之常情,梁山泊的英雄正是被压迫的人民所向往的。俗人固然同情这些,一部分的雅人,跟俗人相距还不太远的,也未尝不高兴这两部书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快感,一种趣味,可并不是低级趣味;这是有关系的,也未尝不是有节制的。“诲淫”“诲盗”只是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的说话。
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我们的知识阶级。这知识阶级跟从前的读书人不大一样,包括了更多的从民间来的分子,他们渐渐跟统治者拆伙而走向民间。于是乎有了白话正宗的新文学,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的地位。还有种种欧化的新艺术。这种文学和艺术却并不能让小市民来“共赏”,不用说农工大众。于是乎有人指出这是新绅士也就是新雅人的欧化,不管一般人能够了解欣赏与否。他们提倡“大众语”运动。但是时机还没有成熟,结果不显著。抗战以来又有“通俗化”运动,这个运动并已经在开始转向大众化。“通俗化”还分别雅俗,还是“雅俗共赏”的路,大众化却更进一步要达到那没有雅俗之分,只有“共赏”的局面。这大概也会是所谓由量变到质变罢。
@@@论百读不厌
前些日子参加了一个讨论会,讨论赵树理先生的《李有才板话》。座中一位青年提出了一件事实:他读了这本书觉得好,可是不想重读一遍。大家费了一些时候讨论这件事实。有人表示意见,说不想重读一遍,未必减少这本书的好,未必减少它的价值。但是时间匆促,大家没有达到明确的结论。一方面似乎大家也都没有重读过这本书,并且似乎从没有想到重读它。然而问题不但关于这一本书,而是关于一切文艺作品。为什么一些作品有人“百读不厌”,另一些却有人不想读第二遍呢?是作品的不同吗?是读的人不同吗?如果是作品不同,“百读不厌”是不是作品评价的一个标准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索一番。
苏东坡有《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诗,开头两句是:
旧书不厌百回读,
熟读深思子自知。
“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旧书”指的是经典,所以要“熟读深思”。《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注》:
人有从(董遇)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而意自见”。
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所谓“意自见”,“子自知”,着重自然而然,这是不能着急的。这诗句原是安慰和勉励那考试失败的章惇秀才的话,劝他回家再去安心读书,说“旧书”不嫌多读,越读越玩味越有意思。固然经典值得“百回读”,但是这里着重的还在那读书的人。简化成“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却就着重在读的书或作品了。这成语常跟另一成语“爱不释手”配合着,在读的时候“爱不释手”,读过了以后“百读不厌”。这是一种赞词和评语,传统上确乎是一个评价的标准。当然,“百读”只是“重读”“多读”“屡读”的意思,并不一定一遍接着一遍的读下去。
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所谓“百读不厌”,往往不指经典而指一些诗,一些文,以及一些小说;这些作品读起来津津有味,重读,屡读也不腻味,所以说“不厌”;“不厌”不但是“不讨厌”,并且是“不厌倦”。诗文和小说都是文艺作品,这里面也有一些语言和历史的课题,诗文也有些注解和考证;小说方面呢,却直到近代才有人注意这些课题,于是也有了种种考证。但是过去一般读者只注意诗文的注解,不大留心那些课题,对于小说更其如此。他们集中在本文的吟诵或浏览上。这些人吟诵诗文是为了欣赏,甚至于只为了消遣,浏览或阅读小说更只是为了消遣,他们要求的是趣味,是快感。这跟诵读经典不一样。诵读经典是为了知识,为了教训,得认真,严肃,正襟危坐的读,不像读诗文和小说可以马马虎虎的,随随便便的,在床上,在火车轮船上都成。这么着可还能够教人“百读不厌”,那些诗文和小说到底是靠了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诗文主要是靠了声调,小说主要是靠了情节。过去一般读者大概都会吟诵,他们吟诵诗文,从那吟诵的声调或吟诵的音乐得到趣味或快感,意义的关系很少;只要懂得字面儿,全篇的意义弄不清楚也不要紧的。梁启超先生说过李义山的一些诗,虽然不懂得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读起来还是很有趣味(大意)。这种趣味大概一部分在那些字面儿的影像上,一部分就在那七言律诗的音乐上。字面儿的影像引起人们奇丽的感觉;这种影像所表示的往往是珍奇,华丽的景物,平常人不容易接触到的,所谓“七宝楼台”之类。民间文艺里常常见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这种作用。民间流行的小调以音乐为主,而不注重词句,欣赏也偏重在音乐上,跟吟诵诗文也正相同。感觉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儿的影像所引起的感觉,也还多少有这种情形,至于小调和吟诵,更显然直接诉诸听觉,难怪容易唤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至于意义的欣赏,得靠综合诸感觉的想像力,这个得有长期的教养才成。然而就像教养很深的梁启超先生,有时也还让感觉领着走,足见感觉的力量之大。
小说的“百读不厌”,主要的是靠了故事或情节。人们在儿童时代就爱听故事,尤其爱奇怪的故事。成人也还是爱故事,不过那情节得复杂些。这些故事大概总是神仙、武侠、才子、佳人,经过种种悲欢离合,而以大团圆终场。悲欢离合总得不同寻常,那大团圆才足奇。小说本来起于民间,起于农民和小市民之间。在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压迫的,他们没有多少自由,却有做白日梦的自由。他们寄托他们的希望于超现实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层社会的才子佳人;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了这样的人物。这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奇迹,可是能够给他们安慰、趣味和快感。他们要大团圆,正因为他们一辈子是难得大团圆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他们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设身处地”的“替古人担忧”,这也因为事奇人奇的缘故。过去的小说似乎始终没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里。士大夫读小说,只是看闲书,就是作小说,也只是游戏文章,总而言之,消遣而已。他们得化装为小市民来欣赏,来写作;在他们看,小说奇于事实,只是一种玩意儿,所以不能认真、严肃,只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会渐渐垮了,五四时代出现了个人,出现了自我,同时成立了新文学。新文学提高了文学的地位;文学也给人知识,也教给人怎样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可是这时候写作新文学和阅读新文学的,只是那变了质的下降的士和那变了质的上升的农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识阶级,别的人是不愿来或不能来参加的。而新文学跟过去的诗文和小说不同之处,就在它是认真的负着使命。早期的反封建也罢,后来的反帝国主义也罢,写实的也罢,浪漫的和感伤的也罢,文学作品总是一本正经的在表现着并且批评着生活。这么着文学扬弃了消遣的气氛,回到了严肃——古代贵族的文学如《诗经》,倒本来是严肃的。这负着严肃的使命的文学,自然不再注重“传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读起来也得正襟危坐,跟读经典差不多,不能再那么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跟经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训为主不同,又是现代的白话,没有那些语言的和历史的问题,所以还能够吸引许多读者自动去读。不过教人“百读不厌”甚至教人想去重读一遍的作用,的确是很少了。
新诗或白话诗,和白话文,都脱离了那多多少少带着人工的、音乐的声调,而用着接近说话的声调。喜欢古诗、律诗和骈文、古文的失望了,他们尤其反对这不能吟诵的白话新诗;因为诗出于歌,一直不曾跟音乐完全分家,他们是不愿扬弃这个传统的。然而诗终于转到意义中心的阶段了。古代的音乐是一种说话,所谓“乐语”,后来的音乐独立发展,变成“好听”为主了。现在的诗既负上自觉的使命,它得说出人人心中所欲言而不能言的,自然就不注重音乐而注重意义了。——一方面音乐大概也在渐渐注重意义,回到说话罢?——字面儿的影像还是用得着,不过一般的看起来,影像本身,不论是鲜明的,朦胧的,可以独立的诉诸感觉的,是不够吸引人了;影像如果必需得用,就要配合全诗的各部分完成那中心的意义,说出那要说的话。在这动乱时代,人们着急要说话,因为要说的话实在太多。小说也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它的使命比诗更见分明。它可以不靠描写,只靠对话,说出所要说的。这里面神仙、武侠、才子、佳人,都不大出现了,偶然出现,也得打扮成平常人;是的,这时候的小说的人物,主要的是些平常人了,这是平民世纪啊。至于文,长篇议论文发展了工具性,让人们更如意的也更精密的说出他们的话,但是这已经成为诉诸理性的了。诉诸情感的是那发展在后的小品散文,就是那标榜“生活的艺术”,抒写“身边琐事”的。这倒是回到趣味中心,企图着教人“百读不厌”的,确乎也风行过一时。然而时代太紧张了,不容许人们那么悠闲;大家嫌小品文近乎所谓“软性”,丢下了它去找那“硬性”的东西。
文艺作品的读者变了质了,作品本身也变了质了,意义和使命压下了趣味,认识和行动压下了快感。这也许就是所谓“硬”的解释。“硬性”的作品得一本正经的读,自然就不容易让人“爱不释手”,“百读不厌”。于是“百读不厌”就不成其为评价的标准了,至少不成其为主要的标准了。但是文艺是欣赏的对象,它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怎么“硬”也不能“硬”到和论文或公式一样。诗虽然不必再讲那带几分机械性的声调,却不能不讲节奏,说话不也有轻重高低快慢吗?节奏合式,才能集中,才能够高度集中。文也有文的节奏,配合着意义使意义集中。小说是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但也总得有些契机来表现生活和批评它;这些契机得费心思去选择和配合,才能够将那要说的话,要传达的意义,完整的说出来,传达出来。集中了的完整了的意义,才见出情感,才让人乐意接受,“欣赏”就是“乐意接受”的意思。能够这样让人欣赏的作品是好的,是否“百读不厌”,可以不论。在这种情形之下,笔者同意:《李有才板话》即使没有人想重读一遍,也不减少它的价值,它的好。
但是在我们的现代文艺里,让人“百读不厌”的作品也有的。例如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茅盾先生的《幻灭》、《动摇》、《追求》三部曲,笔者都读过不止一回,想来读过不止一回的人该不少罢。在笔者本人,大概是《阿Q正传》里的幽默和三部曲里的几个女性吸引住了我。这几个作品的好已经定论,它们的意义和使命大家也都熟悉,这里说的只是它们让笔者“百读不厌”的因素。《阿Q正传》主要的作用不在幽默,那三部曲的主要作用也不在铸造几个女性,但是这些却可能产生让人“百读不厌”的趣味。这种趣味虽然不是必要的,却也可以增加作品的力量。不过这里的幽默绝不是油滑的,无聊的,也绝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女性也决不就是色情,这个界限是得弄清楚的。抗战期中,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读众大大地增加了。增加的多半是小市民的读者,他们要求消遣,要求趣味和快感。扩大了的读众,有着这样的要求也是很自然的。长篇小说的流行就是这个要求的反应,因为篇幅长,故事就长,情节就多,趣味也就丰富了。这可以促进长篇小说的发展,倒是很好的。可是有些作者却因为这样的要求,忘记了自己的边界,放纵到色情上,以及粗劣的笑料上,去吸引读众,这只是迎合低级趣味。而读者贪读这一类低级的软性的作品,也只是沉溺,说不上“百读不厌”。“百读不厌”究竟是个赞词或评语,虽然以趣味为主,总要是纯正的趣味才说得上的。
@@@中年人与青年人
近来在大学一年级作文班上出了一个题目,叫“青年人与中年人”。从学生的卷子看,他们中间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的,似乎并不多。他们只说,青年人是进取的,中年人是保守的,所以不免有冲突的地方;但青年人与中年人是社会的中坚,双方必须合作,社会才能进步。在这抗战的时候,青年人与中年人的合作,尤其重要;他们若常在冲突着,抗战的力量是要减少的。这些卷子里的结论大概是青年人该从中年人学习经验,中年人该保存着青年时代的进取精神,这样双方就合作起来了。
这些话都不错,不过肤泛些。关于这个问题,我见过两篇好文字。一是丁在君先生给《大公报》写的星期论文,题目可惜忘记了。一是王赣愚先生的《青年与政治》,登在《时衡》里。他们的见解都是很透彻;但丁先生从中年人和青年人两方面说,王先生却只从青年人一方面说。我出那个题目,原希望知道青年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是怎样看这个问题,所以题目里将“青年人”放在先头。但是所得的只是上节所述的普泛的意见,没有可以特别注意之点,也许是他们没功夫细想的缘故。我自己对于这问题的看法,是偏重青年人一方面的。因《青年公论》编者索稿,也写出来供关心这问题的人参考。
现在有些中年人谈起青年人,总是疾首蹙额,指出他们自私、撒谎、任性、恃众要挟,种种缺点。青年人确有这些毛病,但是向来的青年人怕都免不了这些毛病,不独现在为然。青年期是塑造自己的时期,有些不健全的地方,也是自然的事;矫正与诱导是应当的,因此疾首蹙额,甚至灰心失望,都似乎太悲观一些。况且中年人也不见得就能全免去这些缺点;不过他们在社会上是掌权的人,是有地位的人,维持制度、遵守规则是他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利益,所以任性妄为的比较少些。照这样说,那一些中年人为什么那样特别不痛快青年人呢?难道他们的脾气特别坏么?不是;这是另有缘故的。
这缘故,据我看,就在那“恃众要挟”一点上。从前青年人虽然也有种种毛病,虽然有时也反抗家长、反抗学校,但没有强固的集团组织,不能发挥很大的力量。中年人若要去矫正和诱导他们,似乎还不太难。自从五四运动以来,青年人的集团组织渐渐发达,他们这种集团组织在社会上也有了相当的地位。经过五卅运动,这种集团组织更进步了,更强固了。这些时候,居于直接指导地位的中年人和青年人之间,似乎还相当融洽,看不出什么冲突的现象。因为这一班中年人在政治上毋宁是同情于青年人的。九一八以来,情形却不同了。政府的政策能见谅于这一班居于直接指导地位的中年人,却又不能见谅于他们所指导的青年人。青年人开始不信任政府,不信任学校,不信任他们的直接指导人。中年人和青年人间开始有了冲突,这冲突逐渐尖锐化,到一二九时期,达到了最高峰。主要的原因是双方政见的歧异。
中年人和青年人的对立便是从这些日子起的。在这种局面之下,青年人一面利用他们的强固的集团组织从事救亡运动,一面也利用这种组织的力量,向学校作请求免除考试等无理的要求。青年人集团组织的发展,原是个好现象。但滥用集团的力量,恃众要挟,却是该矫正的。困难便在这里。青年集团的领袖人物,为强固他们的集团起见,一面努力救亡工作,一面也得谋他们集团的利益;这样才能使大多数青年都拥护起集团来。集团的性质似乎本来如此,不独青年集团为然,这需要矫正和诱导;但若因为矫正和诱导的麻烦而认为集团力量不该发展,那却是错的。
这种矫正和诱导确是很困难的,那时青年人既不信任学校,却不能或不愿离开学校。在他们,至少他们的领袖的心目中,学校大约只是一个发展集团组织的地方,只是一个发展救亡运动的地方。他们对于学校的看法,如果如此,那就无怪乎他们要常常蔑视学校的纪律了。在学校里发展集团组织,作救亡运动,原都可以;但学校还有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培养品性等等主要的使命,若只有集团组织和救亡运动两种作用,学校便失去它们存在的理由,至少是变了质了。这是居于直接指导地位的中年人所不能同意的。他们去矫正和诱导都感觉不大容易;即使有效果,也是很小很慢的。因此有些人便不免愤慨起来了。
抗战以来,青年人对于政府,至少对于最高的领袖,有了信任心,对于学校和指导他们的人,也比较信任些。中年人和青年人的对立,似乎不像从前那样尖锐化了,可是政见的歧异显然还存在着。这个得看将来的变化。政府固然也可以施行一种政治训练,但效果不知如何。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中年人所能做的,似乎还只是努力学术研究,不屈不挠地执行学校纪律,尽力矫正和诱导青年人,给予他们良好的知识、技能和品性的训练。将来的社会、将来的中国是青年人的;他们是现在的中年人的继承者。他们或好或不好,现在的中年人总不能免除责任。所以无论如何困难,总要本着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不知老之将至”的精神作去。哪怕只有一点一滴的成效呢,中年,人总算是为国家社会尽了力了。
@@@论书生的酸气
读书人又称书生。这固然是个可以骄傲的名字,如说“一介书生”,“书生本色”,都含有清高的意味。但是正因为清高,和现实脱了节,所以书生也是嘲讽的对象。人们常说“书呆子”、“迂夫子”、“腐儒”、“学究”等,都是嘲讽书生的。“呆”是不明利害,“迂”是绕大弯儿,“腐”是顽固守旧,“学究”是指一孔之见。总之,都是知古不知今,知书不知人,食而不化的读死书或死读书,所以在现实生活里老是吃亏、误事、闹笑话。总之,书生的被嘲笑是在他们对于书的过分的执著上;过分的执著书,书就成了话柄了。
但是还有“寒酸”一个话语,也是形容书生的。“寒”是“寒素”,对“膏粱”而言。是魏晋南北朝分别门第的用语。“寒门”或“寒人”并不限于书生,武人也在里头;“寒士”才指书生。这“寒”指生活情形,指家世出身,并不关涉到书;单这个字也不含嘲讽的意味。加上“酸”字成为连语,就不同了,好像一副可怜相活现在眼前似的。“寒酸”似乎原作“酸寒”。韩愈《荐士》诗,“酸寒溧阳尉”,指的是孟郊。后来说“郊寒岛瘦”,孟郊和贾岛都是失意的人,作的也是失意诗。“寒”和“瘦”映衬起来,够可怜相的,但是韩愈说“酸寒”,似乎“酸”比“寒”重。可怜别人说“酸寒”,可怜自己也说“酸寒”,所以苏轼有“故人留饮慰酸寒”的诗句。陆游有“书生老瘦转酸寒”的诗句。“老瘦”固然可怜相,感激“故人留饮”也不免有点儿。范成大说“酸”是“书生气味”,但是他要“洗尽书生气味酸”,那大概是所谓“大丈夫不受人怜”罢?
为什么“酸”是“书生气味”呢?怎么样才是“酸”呢?话柄似乎还是在书上。我想这个“酸”原是指读书的声调说的。晋以来的清谈很注重说话的声调和读书的声调。说话注重音调和辞气,以朗畅为好。读书注重声调,从《世说新语?文学》篇所记殷仲堪的话可见;他说,“三日不读《道德经》,便觉舌本闲强”,说到舌头,可见注重发音,注重发音也就是注重声调。《任诞》篇又记王孝伯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这“熟读《离骚》”该也是高声朗诵,更可见当时风气。《豪爽》篇记“王司州(胡之)在谢公(安)坐,咏《离骚》、《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语人云,‘当尔时,觉一坐无人。’”正是这种名士气的好例。读古人的书注重声调,读自己的诗自然更注重声调。《文学》篇记着袁宏的故事:
袁虎(宏小名虎)少贫,尝为人佣载运租。谢镇西经船行,其夜清风朗月,闻江渚间估客船上有咏诗声,甚有情致,所诵五言,又其所未尝闻,叹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讯问,乃是袁自咏其所作咏史诗。因此相要,大相赏得。
从此袁宏名誉大盛,可见朗诵关系之大。此外《世说新语》里记着“吟啸”,“啸咏”,“讽咏”,“讽诵”的还很多,大概也都是在朗诵古人的或自己的作品罢。
这里最可注意的是所谓“洛下书生咏”或简称“洛生咏”。《晋书?谢安传》说:
安本能为洛下书生咏。有鼻疾,故其音浊。名流爱其咏而弗能及,或手掩鼻以效之。
《世说新语?轻诋》篇却记着:
人问顾长康“何以不作洛生咏?”答曰,“何至作老婢声!”
刘孝标注,“洛下书生咏音重浊,故云‘老婵声’。”所谓“重浊”,似乎就是过分悲凉的意思。当时诵读的声调似乎以悲凉为主。王孝伯说“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王胡之在谢安坐上咏的也是《离骚》、《九歌》,都是《楚辞》。当时诵读《楚辞》,大概还知道用楚声楚调,乐府曲调里也正有楚调。而楚声楚调向来是以悲凉为主的。当时的诵读大概受到和尚的梵诵或梵唱的影响很大,梵诵或梵唱主要的是长吟,就是所谓“咏”。《楚辞》本多长句,楚声楚调配合那长吟的梵调,相得益彰,更可以“咏”出悲凉的“情致”来。袁宏的咏史诗现存两首,第一首开始就是“周昌梗概臣”一句,“梗概”就是“慷慨”,“感慨”;“慷慨悲歌”也是一种“书生本色”。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举的五言诗名句,钟嵘《诗品?序》里所举的五言诗名句和名篇,差不多都是些“慷慨悲歌”。《晋书》里还有一个故事。晋朝曹摅的《感旧》诗有“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两句。后来殷浩被废为老百姓,送他的心爱的外甥回朝,朗诵这两句,引起了身世之感,不觉泪下。这是悲凉的朗诵的确例。但是自己若是并无真实的悲哀,只去学时髦,捏着鼻子学那悲哀的“老婢声”的“洛生咏”,那就过了分,那也就是赵宋以来所谓“酸”了。
唐朝韩愈有《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开头是:
纤云四卷天无河,
清风吹空月舒波,
沙平水息声影绝,
一杯相属君当歌。
接着说:
君歌声酸辞且苦,
不能听终泪如雨。
接着就是那“酸”而“苦”的歌辞:
洞庭连天九疑高,
蛟龙出没猩鼯号。
十生九死到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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